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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召开优秀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表彰会

时间:2021-01-15 13:15来源:未知 点击:
导读:2021年1月12日,陕西省公众监督和环境宣教人员培训项目项目总结暨优秀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表彰会在西安召开,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此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生态环境...
2021年1月12日,“陕西省公众监督和环境宣教人员培训项目”项目总结暨优秀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表彰会在西安召开,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此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社会宣传室主任杨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杨凌示范区督察局局长、项目评审专家代表冯永强,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杨松峰以及能源基金会项目代表参加会议。张昕、王西平、虎周强3名同志被评选为陕西省优秀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
 
“陕西省公众监督和环境宣教人员培训项目”自2019年12月启动以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围绕项目强化陕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公众参与监督,通过开展意识提升及监督活动,加深公众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认识,促进构建全民共治共享大气污染环境治理格局的目标,在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发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大气环境监督行动,取得了较为丰硕的项目工作成果。
 
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代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汇报了“陕西省公众监督和环境宣教人员培训项目”项目工作报告,就项目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挑战和反思以及项目经验及建议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对陕西省公众监督和环境宣教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展望,将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构建起建设生态文明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广泛统一战线,共同营造共享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项目工作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项目经验交流介绍。
会上,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杨松峰宣布了张昕、王西平、虎周强3名同志评选为陕西省优秀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的决定并与省生态环境厅杨凌示范区督察局局长冯永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肖颖共同颁发了荣誉证书。陕西省优秀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代表张昕同志作了项目工作交流发言。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杨凌示范区督察局局长、项目评审专家代表冯永强在进行项目工作点评时指出,通过“陕西省公众监督和环境宣教人员培训项目”的实施,培养建立了具有特色的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队伍,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创新了亮点颇多的环境宣传教育传播手段。尤其是陕西省环保宣传教育中心制作的大气污染防治主题新媒体产品进一步创新了宣传方式,营造了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油助力的良好氛围。项目工作未来要培养打造分门别类的专业环境监督员队伍,做好新时期生态环境宣教产品生产和传播方式的创新探索。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社会宣传室主任杨俊对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西安市、咸阳市、渭南三市顺利完成“公众监督和环境宣教人员培训项目”项目试点工作和对三位获选的优秀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表示衷心祝贺,对陕西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提炼的典型经验和成果表示高度肯定。
 
杨俊表示,项目工作开展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在《汾渭平原蓝天保卫战公众参与指南(陕西版)》以及西安、咸阳、渭南三个试点城市生态环境宣教人员的指导扶持下,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工作能力,或用实际行动走进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或利用网络媒体影响力积极宣传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和信息,提升了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激发了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在推动公众参与陕西省蓝天保卫战的实施行动、监督举报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杨俊指出,作为试点项目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的专业素养培训,建立绿色通道有效机制,提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宣教人员与监督员的沟通协调,特别是要重视并给予大气污染公众监督员媒体发声机会,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报道。
 
杨俊强调,“陕西省公众监督和环境宣教人员培训项目”成果成效突出,项目经验具有可推广、可复制性,是全国公众参与的样板经典案例。生态环境部宣教中心将总结提炼项目经验,优化项目机制,把“陕西省公众监督和环境宣教人员培训项目”的成功做法推广到整个汾渭平原乃至全国,提升生态环境宣教人员传播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对于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接受度和参与度,带动更多公众参与到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行动中来,营造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良好舆论氛围,构建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广泛统一战线和共享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董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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