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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11家单位倡议“低碳环保 绿色运输”

时间:2021-05-17 17:47来源:未知 点击:
导读: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900多万辆,不断增长的机动车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其污染问题也日渐抬头、愈演愈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900多万辆,不断增长的机动车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其污染问题也日渐抬头、愈演愈烈。据统计,全省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省总量的56%,已成为氮氧化物排放第一大贡献源,而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已分别占移动源总排放量的82%和89%。控制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已是当前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改善我省空气质量的关键所在。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持续改善我省空气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出以下倡议:
     一、倡议具备条件的大型工矿企业及大型物流园区积极建设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企业统筹安排运输计划,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由公路向铁路转换,不断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
     二、倡议大型工矿企业与物流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要求相关运输任务需由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承运,不断增加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比例。
     三、倡议积极主动将企业内使用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更新为国六排放标准或电动汽车等新能源车辆,将企业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为新能源或国四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倡议自觉遵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要求,在应急响应期间严格按照预案和减排清单要求,及时调整运输计划。
     五、倡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条款,主动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绿色运输,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为拥有一个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充满生机、和谐健康的美好家园而奋斗!(曹小华 董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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