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引领,健全绿色发展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约束作用贯穿于规划编制、资源开发、园区建设、项目准入、执法监管等全过程,促进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督促5家商混企业对照绩效引领性标准完成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开展了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整治。淘汰国三以下柴油车6辆,摸排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270台,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6起。
突出重点时段应急管控,全面推进夏季臭氧攻坚行动,严格落实28条差异化管控措施,通过有效管控争取了8个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时,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制定了《长武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推动29项治理措施和30项重点任务落实。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对重点污染源“昼巡夜查”管控,重点企业实行驻厂监督,30家涉气重点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积极推进“双碳”战略,制定印发了《长武县202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引导企业投资2亿元,通过低温吸附分离法对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工业废气二氧化碳回收利用,每年提纯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10万吨,一期5万吨已投入试生产运行。同时,规范固危废和辐射监管,将33家企业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督促27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突出抓好贮存、转运、处置等重点环节监管。
优化了“环评”审批服务,探索建立“前期介入引领、全程跟踪帮扶、规范受理论证、队站股室联审、审批信息公开、事中事后监管”6项制度,严格煤化工、煤电等重点行业项目“环评”准入,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地。同时,严格排污许可执行,29家企业依法申领了排污许可证,150家排污单位按要求完成排污登记,全县排污许可监管实现全覆盖,并推行排污许可证后“审计式”监管,全县各排污持证单位季度、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