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做好散煤治理。每月对煤碳经营的个体户散煤经营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经查未发现散煤经营违法行为。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对经营性门店散煤散烧行为开展全面巡查排查,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150余家,发现县城共计14户散煤消费户,已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日常宣传活动宣传散煤危害和禁燃区管控相关措施,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散煤治理,防止散煤散烧问题“死灰复燃”。
二是突出抓好扬尘管控。全面完成2个在建项目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并与县住建局监控平台联网;全年共对建筑工地开展扬尘专项检查12次,检查工程项目41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9份,整改率100%。扎实开展了工业、采石矿山类企业物料堆场排查整治工作,对4起未规范管理物料堆场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是加强露天焚烧管控。扎实开展垃圾秸秆禁烧督查检查,严格落实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通报考核等各项制度,严厉打击随意、恶意焚烧垃圾秸秆现象,全年共开展巡查34次,对3起在人口聚集区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供应网络,全年回收利用秸杆4.0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0.10%。
四是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县共出动车辆60余台次,出动人员550余人次,深入各防控责任区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张贴《通告》300余份,制止24起小孩燃放摔炮行为,制止售卖孔明灯6起,菊花换鞭炮300余株,收缴烟花爆竹16余封,孔明灯27个,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管控。
五是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专项治理,对全县范围内15家涉喷涂喷漆工艺的汽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每季度对全县16家加油站回收设施使用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查,我县16家加油站全部完成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工作,油气回收装置均正常运行。对我县涉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物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了摸底排查,经查,未发现违规排放问题。
六是柴油车尾气整治持续进行。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联合县交警大队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工作20次,共检测车辆601辆,无尾气超标车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工作11次,共抽检机械24台,未发现尾气超标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