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聚焦“工煤车尘燃”,通过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强化问责等方式,从严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季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1天,与去年同期持平,市县目标责任考核指标PM2.5优良天数65天,完成了考核目标。
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指挥长,县级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长武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设立了综合协调、预警调度、资金保障、执纪问责四个工作组和“工煤车”“尘燃”两个督查专班,并抽调2名科级干部、8名工作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全身心投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同时,与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签订了《2023年度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指标,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传导不断档、统筹推进不懈怠。
制定印发了《长武县2023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突出重点指标、重点领域、重点时段,聚焦企业污染系统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扬尘精细管控、全域全时段禁燃、臭氧污染防治等6个方面13项重点工作,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全县19个重点部门、8个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牵头落实相关防治任务,确保有人牵头抓总、有人具体落实,形成了“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组织对全县33家建筑工地及5家商混企业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40条,下发执法检查通知书12份,挂红牌督办工地1个,黄牌督办工地2个。对五里铺装备制造工业园一期项目土方运输沿路抛撒情况挂红牌督办,对责任单位陕西顺智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6万元罚款。对长美国际二期住宅小区项目及昭仁建筑垃圾填埋场现场裸露黄土未覆盖、土方未湿法作业挂黄牌督办,对施工单位各处1万元罚款。
严格按照《咸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要求,对35条城区重点路段道路一天两次清扫,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91.60%。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生物质禁烧工作的通知》,组成专项督导组,对8个镇(街道)秸秆禁烧安排、巡查检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镇(街道)通过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彩页、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生物质禁烧政策,全县累计悬挂横幅290余条,组装宣传巡查车50余辆,发放宣传彩页25000余份,群众政策知晓率明显提升。
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开展督查巡查,突出扬尘管控、生物质禁燃两个重点方面,深入建筑工地、镇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结合日常巡查累计发现各类扬尘问题16个、露天焚烧问题10个,现场落实整改10个,下发督办函、提醒函16份,巡查督办问题均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