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中城市群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方案》要求,有效遏制“三市一区”夏季臭氧污染加剧形势,协同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7月31日,由西安市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朱旭大队长带队,会同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对辖区与咸阳市交界线1千米范围内的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咸阳市中石油长庆石化咸阳分公司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加氢裂解加热炉(天然气炉子)在线设备升级改造完成后未进行自主验收,现场责令该企业尽快对在线设备进行验收确保数据达标排放。
随后检查组对西咸新区成品油罐区(中石油西北销售分公司)进行督导检查,西安市支队执法人员携带便携式监测仪,现场对成品油罐区(中石油西北销售分公司)储油罐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检测,并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对储油罐区的无组织废气加强治理”。
最后,朱旭大队长表示,西安、咸阳两市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中城市群夏季臭氧污染应对联防联控方案》的统一行动,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始终紧盯问题不放松,加强相邻市级之间的协调配合,特别对高值站点周边3千米内涉VOCs企业为其他市管辖的,要主动对接,树立全关中地区执法一盘棋的思想,联合开展涉VOCs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执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