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北洛河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成效,推动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组织开展了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重点对辖区屠宰场、豆腐加工坊、洗涤厂等小作坊的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摸排,现场察看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水去向、污水拉运台账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能立行立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将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采取“现场+非现场”的方式对辖区内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企业等开展督查检查,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直排偷排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送法入企”“环保法宣”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帮助企业解决治理难题,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共同推动县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