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态环境兴平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蓝天保卫战持续用力
按期完成497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A级企业要求完成升级改造,并深入开展企业“创A、增B、减C、清D”绩效升级行动;建立夏秋季秸秆禁烧包抓巡查制度,利用36个禁烧视频监控摄像头,全域全时段 严防严控。
——2023年,兴平市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任务实现双达标,PM2.5平均浓度4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9.3%,优良天数249天,同比增加48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在咸阳市15个县区同比改善率第1,优良天数同比增幅第2。
碧水保卫战取得成效
完成辖区内渭河13处入河排污口排查,开展溯源监测整治工作;推进大阜村2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开展涉水环境安全排查,对辖区2家涉水重点企业及其他涉重金属、景区等企业(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外排口水质等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2023年,渭河兴平、南营断面水质总体评价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无劣Ⅴ类水体,县级饮用水水源达到Ⅲ类标准。
净土保卫战保持稳定
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完成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15家;完成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7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现场核查兴平市11家产废量在100吨以上的医废单位、工业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规范化评估开展情况,对兴平市秦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产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按时间、按要求完成固废申报登记和危废管理计划登记备案工作。
全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全年扎实开展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第三方单位对现有24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确保设施发挥应有环境效益;对排查的20处农村黑臭水体策划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进分类整治。完成兴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编制工作。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有效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在执法过程中采取非现场监督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动态调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积极参加省上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开展涉气、水、固危废与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检查企业850余家次,排查出环境问题340余起,行政处罚19起,行政拘留1起,免于处罚4起,罚款金额325.5万元。
——受理群众投诉75起,均已按时限办结,重点解决了北汤台屠宰场扰民重复投诉问题。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对照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考核要求加强仪器设备配置、人员监测能力培训,组织11人完成持证上岗考核取得了3大类24项52项次证书。完成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下达的水、气、声监测任务,数据按时上传。已完成监督性监测数据上传和信息公开。督促企业完成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公开及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联网。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在万德化工组织开展兴平市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上传执法信息,现场检查与网络巡检并重,对辖区内所有的核与辐射单位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