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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3丨推动生态环境立体改善之咸阳乾县

时间:2024-01-23 09:04来源: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
导读:2023年,乾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0,同比下降7.3%;细颗粒物PM10浓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5%;PM2.5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臭氧浓度1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优良天数296天...

2023年,乾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0,同比下降7.3%;细颗粒物PM10浓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5%;PM2.5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臭氧浓度1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优良天数296天,同比增加2天。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泔河屈家咀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优于考核目标两个类别。

一、蓝天保卫战

01 涉气企业执法监管

完成1家企业A级绩效升级,2家B级企业绩效升级,2家引领性企业绩效升级资料已递交省环科院,待现场评审,8家升B企业资料正在市级审核。开展涉气企业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检查,共处罚企业涉气违法行为10件,罚款52.1万元。积极推进门禁系统安装联网工作,乾县海螺、瑞能等4家重点用车企业已完成门禁系统升级、联网工作。

02 锅炉改造和散煤治理

改造4台工业用途燃气锅炉,实现氮氧化物不超过30毫克/立方米超低排放;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累计低氮改造燃气锅炉84台。

03 机动车管控

全县共报废拆解高排放老旧车102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210辆,累计检测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152辆,自主淘汰4辆,实现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全覆盖。

04 建筑工地扬尘管控

对全县在建工地“6个100%”落实情况按照全局监管、重点布控的原则,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严格“红黄绿”牌动态管理。

05 生物质禁燃

定期通报各镇办露天焚烧情况,对管控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2023年4月将全县域1002.71平方公里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二、碧水保卫战

全县3家重点涉水企业均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落实,达标排放。

15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

县级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分值为99.40分,达到优秀等次。

开展涉水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企业4家,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整改。

联合县住建局和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乾县2023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已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治理行政村3个。共建成8座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

三、净土保卫战

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截至目前,共完成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专家评审。

联合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对乾陵森林公园开展“绿盾2023”强化监督工作。

四、环境执法监管

全县排污单位企业自行监测100%,执法监测联网率100%。

“双随机”共抽查企业262家次,已全部整改完成发现问题。

组织开展涉气、水、土壤、固废等13项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51人次,检查企业505家次,共发现问题186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共68件,均做到及时转办、督办、反馈,案件查处率100%,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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