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南郑辖区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2024年1月16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召集辖区8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4家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经营单位进行环境安全隐患警示提醒。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向涉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通报了2023年省厅、市局以及分局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期间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集中学习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危险废物标识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重点章节,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管理方面涉及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进行了解读提醒。
一是要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收集经营单位务必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技术规范、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对2023年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是要求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规范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规范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规定时限及管理要求如实填报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严格执行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申请制度。
三是要求岁末年终临近春节,务必加强节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场所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库存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和暂存管理工作,对消防设施、环保设施以及应急物资等及时进行检查维护,做好环境安全隐患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