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商洛市镇安县空气质量,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努力营造绿色环保、文明祥和的春节氛围。近日,镇安县多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一是夯实禁燃责任,加强联合执法。县政府、各级部门、各镇办及所管辖行政村(社区)联合发力,逐级夯实禁燃职责,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禁燃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同时由公安局牵头,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巡查工作,杜绝在县城禁燃区域范围进行烟花爆竹售卖。加强源头防控,对于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严厉进行查处。
二是划定禁放区域,加大管控力度。结合镇安县实际,经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划定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等为禁燃场所。划定,东:污水处理厂沿西康高速至王家坪高速路出入口一线;南:代家梁、南门坡、青山沟、枣树岭山脊以北;西:槐树坪移民搬迁点大桥以东;北:轿顶山、北城坡环山路至镇安高速路出入口以南为禁燃区域,同时召开“规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工作”推进会,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禁燃氛围。县各级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平台、宣传车等措施广泛宣传禁燃禁放、查处实例;永乐街道办按照“不漏一户”的要求,由包村干部、网格员、物业人员逐一入户进行宣传,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各小区、楼宇、单元醒目位置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对沿街门店、宾馆、酒店、商场等场所逐户宣传,做到线下宣传全覆盖;职能部门派出流动宣传车,每天沿各小区、街巷播放禁燃音频;各学校组织“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鼓励在校学生争当环保小卫士,自觉抵制购买烟花爆竹,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全面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的相关要求,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如确需燃放的市民,可以在除夕、大年初一和元宵节前往云盖寺镇游客接待中心广场集中燃放点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