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县域动态 >

安康市汉阴县:疏堵“有方”,禁放有力

时间:2024-02-29 09:58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
导读:春节期间,安康市汉阴县全面部署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从宣传引导、源头管控、疏堵结合等方面入手,层层细化落实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宣传引导造...

春节期间,安康市汉阴县全面部署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从宣传引导、源头管控、疏堵结合等方面入手,层层细化落实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宣传引导造氛围。该县在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张贴禁燃禁放通告等常规宣传形式的基础上,还邀请民间网红编制易于传诵的顺口溜,同时选取因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而被严查重处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多条“抖音”短视频在全县范围内广为转发,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禁燃禁放有关形势及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群众养成不能放、不敢放、不想放的意识。
 


 

源头管控筑防线。该县一是建立了在线监控监督监管机制,对全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装了视频监控并与县公安、应急部门联网;

二是要求批发企业负责人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做出“不在禁燃禁放禁售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与禁燃禁放区域内的零售商户签订“不购买、不销售、不燃放”承诺书,并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暗访蹲点等方式开展监督监管,对发现的违规销售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是与禁燃禁放禁售区域群众签订“不购买、不燃放”承诺书,对已购买未燃放的,由各镇各村成本价回收;

五是畅通有奖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烟花爆竹企业违规批发、零售商店违规销售、群众违规燃放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分别奖励5000元、1000元、100元。春节期间,公安、应急部门共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2起、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5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起,收缴烟花爆竹120余件。
 


 

疏堵结合见实效。在严格管控的同时,该县也充分尊重群众的燃放愿望,将双河口古镇设置为定点燃放区域并提供相应的燃放设施,在“禁”与“放”之间找到平衡点,让群众既可以看到人间烟火,又能够守护蓝天白云。据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显示,该县正月初一空气质量指数133,上年同期209,PM10平均浓度13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39.8%,PM2.5平均浓度 10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36.5%;正月十五空气质量指数55,上年同期132,PM10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68.2%,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61%,各项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改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效明显。

------分隔线----------------------------
推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