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改善北部山区生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集中学习了《渭南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资源保护、建设活动的限制、修复治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渭南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共八章64条。富平分局分别从北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保护范围的划定、部门职责及建设活动的限制遵循的原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条例》为进一步开展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依据。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富平分局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在县域内常态化、全域化、纵深化开展《条例》的宣贯工作,为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