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志丹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2024年1-4月份全县空气优良天数113天,同比增加11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6,全市排名第4,SO2指数同比改善30%,NO2指数同比改善23.1%。1-4月份北洛河马老庄断面(出境考核)水质总体评价为5.25,同比改善2.96%,水质类别由Ⅲ类提升到Ⅱ类。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一个“城在山中、水在城中、人在山水中、红色在心中”的山水之城栩栩如生般映入我们的眼帘。
多措并举 保卫蓝天
让蓝天白云“常驻”,得益于力度不减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志丹县严格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扬尘治理方面,开展检查2次,累计检查建筑工地12个、商品混凝土企业6个,检查发现扬尘治理问题4个,整改4个,督促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定期进行道路机械化湿式保洁,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1%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开展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情况专项治理行动3次,目前全县共有餐饮企业229家,其中1000㎡以上3家,均安装在线油烟监测系统,1000㎡以下226家,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信息。督促志丹采油厂等三家企业制定年度VOCs治理计划。散煤治理方面,建立城区散煤质量安全抽查监管机制,开展散煤质量抽检,确保散煤质量合格,建成区无新增燃煤锅炉。机动车管控方面,依托市大气办尾气遥感监测车技术支持,生态环境、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次,3家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视频监控系统正在加快推进。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开展3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禁燃禁放方面,多部门联合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企业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发现并制止燃放行为83起,依法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32起。
精准发力 保卫碧水
水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最重要的自然条件,水环境安全关乎百姓生活幸福指数。志丹县坚持水污染源头治理,分流域、分区域科学施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2024年计划实施志丹县园区管网及中水蓄水池建设项目、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和志丹县孙岔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个水污染防治项目,预计分别于7月底、8月底和10月底前完工;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持续巩固县城、王瑶库区、旦八镇等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成效,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卫生及隐患开展排查治理。加强洛河、周河、杏子河及其支流岸线管控,从严落实“河长制”责任,健全县镇村组四级河长巡查制度、保洁制度,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河道治污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巡河70次、镇级河长巡河440次,组织动员干部群众600余人次,出动机械车辆10台次,清除河道垃圾、弃土弃渣、漂浮物10余吨,自查发现河道“四乱”问题5个,整改5个,及时制止河道种植行为10起,清理“小菜园”8处。在周河流域8个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16个,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利用信息化手段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科学治理 保卫净土
土壤是生命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任何繁荣的自然或农业生态系统,都是从土壤开始,打好净土保卫战至关重要。志丹县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利用中心项目已完成三通一平,正在进行主体建设。全面开展废旧农膜残留监测和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使用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38%。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指导帮扶辖区38家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规范填报2024年管理计划及年报工作,实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制度,实现网络信息化动态管理。辖区内累计建成清洁井场总数4326个,建成率99.9%。针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发现环境隐患29处,全部整改完成。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如今的志丹,在奋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山清水秀,宜居宜业,构建起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曹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