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评审结果,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刘海同志在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表现突出个人荣誉。
刘海,陕西三原人,中共党员,1988年5月出生,2011年参加工作,现任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副局长。自进入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以来,他始终坚守在执法一线,任劳任怨,积极主动,全力做好日常执法监管、专项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区域污染源排查及强化督察帮扶等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生态环保铁军的初心和使命。2019年以来连续四年在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2021年获得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荣誉。
强化学习,提升能力
刘海同志始终把学习摆在首位,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思考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扎实开展自学自练,在干中学、在干中练,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和执法监管能力。他经常深入企业实地学习研究,对辖区企业生产工艺、污染处理措施都做到心中有数、了然于胸,引领带动全单位形成积极向上的浓厚学习氛围。在2022年全市“能力作风提升年”政策法规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在2022年省厅执法大练兵非现场竞赛比武中获得团体第三名。
扎根一线,忠诚履职
刘海同志在执法工作中,善于思考,总结经验。他从现场检查取证、制作笔录和执法文书到起草文件材料,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比如,现场检查企业时,精心绘制管路走向图、废气流向图等,全方位反映企业排污情况,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注重分析污染物排放和工况数据之间的关系,从数据中掌握企业在每一个阶段的运行状况,杜绝检查设备运行只能看到实时运行状况的弊端;注重全过程留痕,既要拍企业生产概貌照又要拍生产设备带物料运转的细节照,把证据做实做细;熟练运用无人机航拍执法,拓展执法视野范围等,大幅度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效果。2022年,在打击危险废物犯罪领域获得重大突破,联合公安机关办理非法倾倒电镀废液案件,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专栏发布。
主动请缨,参与督察
刘海同志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遇到险阻不退缩,获得成就不骄傲,遇到委屈不抱怨,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用实际行动书写着新时代生态环保铁军的新担当新作为。2020年8月,赴安徽阜阳市参加二轮次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2021年11月,赴山东枣庄市参加生态环境部碳排放专项督查;2022年11月,赴宝鸡市监督帮扶。监督帮扶期间,刘海同志克服困难、恪尽职守,与同组同志分工合作,累计核查企业200余家,并发表典型案例、诗歌、一图一故事等宣传报道,圆满完成历次工作任务。2021年11月参加生态环境部碳排放专项督查,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
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责任。刘海同志凭着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热爱与执着,时刻保持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为蓝天碧水默默奉献,砥砺前行,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新时代生态环保卫士的忠诚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