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高林,现任陕西省西安市泾河新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自2009年大学毕业进入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他一直扎根于环境监察执法基层一线,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执法练兵有成效
自负责大队执法工作以来,他以执法大练兵工作为抓手,坚持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指导思想,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狠抓队伍业务和作风能力建设,制定业务提升工作计划,定期进行集体学习交流,注重提升自身及全体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两年来,共组织泾河新城本级执法业务培训及参加上级业务培训20余次,先后3次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和陕西省关中地区交叉执法检查,锤炼队伍,锻造环保铁军,为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2024年1月,他赴河北邯郸参加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表现突出,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024年9月,代表西咸分局参加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荣获个人二等奖成绩,并被评为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守护底线不手软
近年来,他办理了泾河新城首起按日计罚行政处罚案件,单案罚款180万元,先后办理移送公安拘留案件6起、查封扣押案件10余起。如在某次执法检查过程中,他发现泾河新城某污水处理厂进水异常超标,带领执法人员,沿着管网走向抽丝剥茧般一路排查走访、监测溯源,经过几个日夜的连续监测和研判,逐渐缩小范围并确定了废水排放来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污水处理站操作工交代了违法行为。一起私设暗管逃避监管偷排污水的环境违法案件被侦破,案件最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相关涉案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4年12月的某天,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某村一户独院内有人违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敏感性,为避免打草惊蛇,他带领执法人员着便装先行进村摸排情况,确定具体位置后,立即联合公安机关联合控制现场和嫌疑人,连夜进行调查取证,并联系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对院内违法收集贮存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置,化解了一起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并依法将违法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助企帮扶不松懈
严执法的同时,他还注重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帮助树立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管理环境水平,推动企业开展绩效升级工作,服务企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们和刘队长经常打交道,他性格温和而且业务能力突出,在固体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处置和污染防治设施提升等方面给予了很多的指导帮扶,他不仅是企业遵纪守法的监督员也是推动实现绿色转型的指导员。”陕西永乐有色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刘高林长期以来的帮助表示感谢。
作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和红线,是他始终不变的初心。在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中,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和挑战,他都始终保持对生态环境的敬畏之心,用实际行动维护着辖区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