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智华作《关于2019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今年将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启动第二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
张智华在报告中指出,2019年,陕西省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01,同比改善2.0%,连续三年保持改善;关中地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49,在2017年、2018年分别改善4.9%、7.7%的基础上,2019年继续改善2.8%。咸阳、西安的改善程度分别位于全国 168个重点城市第3名、第22名,西安、渭南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20位。全省平均优良天数265.3天,同比增加1.3天。
陕西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纳入国家考核的50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比例为77.6%,优于国考任务7.6个百分点;全部消除V类断面。
2019年,陕西省将环境保护特别是秦岭生态保护纳入考核负面清单。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92项,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289人,对3490名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进行追究。
深刻汲取教训,以秦岭为重点,强化主要山体保护与修复。召开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 《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不断健全秦岭长效保护机制。聚焦“五乱”问题,扎实开展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深入排查秦岭区域违建别墅,对秦岭6市13个县(市、区)的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等进行专项审计。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稳步推进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反馈的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第一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的4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86个。
张智华表示,2020年陕西省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持续抓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和监管,确保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无缝对接、无害化安全处置。制定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年度方案。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评估等配套制度。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做好中央对陕西省开展的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各项配合保障工作。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启动第二轮省委生态环保督查,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适时开展专项督察。(文 | 赵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