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市第八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来临之际,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高人们珍惜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西安生态环保人走上街头,向市民群众宣传普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两决定”“两规划”等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3月1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在辖区内开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海报、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秦岭环境保护知识讲解宣传秦岭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与振兴街道办事处10名干部职工联合开展以“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为主题的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分片组织、穿插实施的方式,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移动污染源治理等政策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强化了企业自觉践行绿色发展、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意识,营造了保护秦岭的社会新风尚。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发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倡议书,倡议市民朋友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各类保护秦岭志愿服务活动;坚决与食用、捕杀、贩卖野生动植物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作斗争,爱护环境、节约资源、不乱扔垃圾、珍惜秦岭的每寸土地和一草一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联合高陵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等14家单位在县门街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彩页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2600余份,发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彩页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件。
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在八云塔广场开展第八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现场通过横幅、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宣传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册,宣传品500余份。(曹小华 董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