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枯枝落叶和其他产生烟尘物质行为的有效管控,确保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近期,临渭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行动,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强化督查督办,全面开展露天禁烧督查巡查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发力。
印发禁烧方案,夯实禁烧责任。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禁烧责任,临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春季秸秆禁烧及露天禁烧巡查管控的通知》《关于加强露天禁烧巡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全区、露天禁烧巡查管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街镇禁烧巡查及综合利用责任主体,细化了有关职能部门禁烧巡查管控职责,夯实了各级禁烧管控工作责任。
政策宣传引导,强化禁烧意识。4月14日,临渭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了各街镇、有关部门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动员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露天禁烧防控和综合利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多层次、多手段开展好宣传工作,突出实效性,针对性,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宣传强度,各街镇通过悬挂禁烧宣传横幅、刷写墙体宣传标语、组建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村广播、手机微信群里循环播放禁烧政策、走访农户等方式,全方位深入宣传露天禁烧的重要意义,做到全面动员、全民发动,切实增强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意识和环保意识,积极营造“不能烧、不想烧、不敢烧”的禁烧管控工作氛围。
逐级分片包干,落实各级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采用街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包地块的秸秆及露天禁烧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严防死守、严阵以待,确保露天禁烧工作有安排、有巡查、有督查、有效果。
全面督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点。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办组分三个小组,对全区域进行全天候、全时段不间断对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两侧沿线等重点区域进行露天禁烧督查巡查。重点督查各街镇开展露天禁烧工作是否安排及时,宣传方式方法是否灵活有效、网格员禁烧巡查作用发挥是否明显、各级禁烧责任书是否签订、处理火点是否及时等进行督查督办。同时,督促各街镇动员村民及时清理田边及沟渠的秸秆、枯草树叶等易燃物,减少火源。对督查巡查发现的火点立即制止,及时通报相关街镇处置。切实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黑斑必究,确保露天禁烧工作有序开展。
发挥网格作用,守好禁烧防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露天禁烧管控制度,定责任、定人员、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严格落实露天禁烧网格化监管责任,以街镇、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和完善网格化运行制度,明确管理区域,细化各级网格长及监管队伍职责,严格按照“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行网格巡逻。网格员要坚持全方位、全时段进行监控巡查,发现火点及时处理并上传网格平台,同时将火点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强化管控措施,促进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拓宽秸秆利用途径。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激励、奖补政策,提高农户和秸秆利用单位收储利用秸秆的积极性。鼓励村(社区)设置秸秆收储点,街镇设有秸秆收储中心,引进秸秆综合利用单位,解决秸秆收储难、运输难、利用率低的问题,从源头消除秸秆乱堆乱放火点隐患,切实改善全区农村大气及生态环境。
严肃禁烧纪律,从严追责问责。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办组将持续加强督查督办,对督查检查发现的禁烧管控工作开展不力,巡查管控成效不明显、火点认领推诿扯皮、火点处置不及时、火情频发的街镇将在全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