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和守护秦岭祖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巩固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查隐患强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全市开展七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问题,消除辖区环境风险隐患。
开展秦岭“五乱”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巩固秦岭“五乱”整治成果,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开展大气质量巩固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蓝天保卫战,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精准性、系统性,加强区域联防联治和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实现整体治污、协同治污。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化“三水共治、三水统筹”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开展矿山治理修复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解决矿山历史遗留环境污染及矿山开采企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管理,加强防范,建立尾矿库环境隐患档案和管理台账,从源头上消除环境隐患。开展危化品生产运输环境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环保设施安全论证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消除次生环境安全隐患。开展企业和工地生产建设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国省控重点污染源、重点排污单位及涉危涉重、饮用水源地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
专项行动按照“部门督导、县区落实、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的方式,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环保要求落实责任,市县区成立工作专班,市生态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实行周调度、旬督导、月总结,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排查整治成效。同时,推行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自觉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对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明显影响工作效果的,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并追究责任。
专项行动的开展,将有效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必将助力持续打赢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全市“一都四区” 建设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