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住得安心’”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制定印发了一系列相关工作文件,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的,业务人员克服困难,强化督促,悉心指导,破解难题,从积极探索到严格推进,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与市自然资源局扎实沟通协作,多频次召开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座谈会,建立了良好的部门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规范评审程序的通知》(汉环函〔2021〕94号),细化明确了我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规定。强调农用地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可以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8种情形,以及要求调查报告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报告审核人员应具备环保、化工、土壤、地质或农业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在报告内予以体现。逐步规范受理及归档程序,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受理清单和归档清单。要求从业单位在报告提交评审或备案前,必须在信用记录系统真实记录单位和个人业绩情况信息,并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内提交评审。
依托94号文,我市对《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以来的重点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排查,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对全市各县区开展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专项检查工作,成立2个由县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重点对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土壤法》相关情况、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检查,按月通报工作进展,全面推进了各县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度,提高了县区政府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我市积极服务、简化程序,出台相应文件支撑,出实招、下硬茬,将历史遗留问题一一解决,有效保障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得到安全利用。
2022年,随着《关于进一步规范汉中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汉环函〔2022〕114号)的印发实施,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在各环节、各部门职责上都进行了更全面更细致的规范,详细说明调查的启动依据,明确各法律条款和政策依据,指导各县区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随后将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核实意见作为前置启动条件,并共同参与开展后续调查工作等在全省都属于首创。通过联合协作、大力推动,我市率先完成了2021年度地块考核反馈问题整改。
汉中市积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科学统筹、协调推进,狠抓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进一步强化联动监管机制、全面摸清地块底数,优化理顺工作流程,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作为打赢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重要任务,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省厅的认可。
下一步,汉中市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找差距、补短板,构建起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守护我市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