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履职尽责的法治观念,按照“执法监管效能提升年”培训任务要求,3月22日-5月26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共举办了三期全系统“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各县市区分局及市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210余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
培训邀请了环保执法基层一线的教授专家、法律顾问及各类业务能手进行授课,各位专家分别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重大部署、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决当好陕西生态卫士三个方面重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的专题授课,又从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领域知识出发,结合当前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存在的问题分别对生态环境执法实务、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环境行政执法文书要点、挥发性有机物及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执法检查、污水处理工艺和日常执法要点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指导,切合当前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实际需求,同时穿插政治学习、党性修养、交流讨论、结业考试,内容丰富,具有很强针对性、实用性,令大家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培训期间,学员通过污染监测单元近距离触摸、环境执法案卷现场观摩、人人全程参与等方式,将污染在线监测设备移至会场,添加晚自习体验学生生活,与教授、专家面对面交流探讨。同时,还组织学员组装在线监测设备,熟悉各处理单元原理及作用。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此次专题培训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服务群众、科学执法理念,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切实解决了大家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勤于学习、勇于执法、善于总结,全面规范提升执法人员服务群众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技能,真正提高市县两级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当好生态环保铁军。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把相关领域政策理论学习培训作为执法监管效能提升的重要途径,着力打造重学习、严要求、敢担当、善作为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