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切、学思想办实事解难题强作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咸阳市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坚决消存量、遏增量,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强化担当,力推工作落实
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召开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8名市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以上率下,扎实开展巡河调研各项工作。今年市级河湖长已巡河湖18次,带动全市县、镇、村级巡河湖2万余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巡河湖193次,镇级河湖长巡河湖1460次,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及时召开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安排了4大类、17项的工作内容,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制定了联动联防、合力攻坚,下游协调上游、左岸协调右岸的工作原则,全力开展跨界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市河长办严格执行不定期巡查督查、交办督办、通报等推进制度,对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实行动态监管,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并将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年终目标考核。成立了3个督查组,开展了督导暗访,发现问题30个。截至目前,18个问题已经清理整治,剩余12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要求于9月15日前完成清理整治。
立行立改,坚决整改销号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消存量、遏增量,对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153条河道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摸排,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实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对省河长办暗访反馈的34个“四乱”问题逐一实地核实调查、现场核验,确定认领20个,按照“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的工作原则,坚持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20个问题中19个完成清理整改,已申请省河长办验收销号。
蓄能蓄力,严打非法采砂
依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渭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成立非法采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召开全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动员视频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建7个非法采砂督导小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非法采砂情况进行排查,对渭河干流兴平市、武功县,泾河彬州段、长武段、泾阳段,三水河旬邑段进行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全市专项行动共出动2854人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约13787公里。经过多次检查,各县原有的采砂通道按照要求全部为封堵状态,未发现非法盗采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