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第一个区域性环境监测机构——市环境监测站城区分站,经市委编委同意批复设立。市环境监测站城区分站在秦都区环境监测站、渭城区环境监测站基础上整合设立,业务范围覆盖秦都区、渭城区、咸阳高新区、咸阳经开区,主要承担上述区域范围内的污染源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以及应急监测等职能任务。
设立城区分站是咸阳市积极响应中省深化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也是立足实际补短板、建机制、抓点示范的积极探索,更是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整合设置环境监测机构、优化配置监测资源、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对推进咸阳市城区环境监测工作一体化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市城区治污降霾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环境监测数据支撑,同时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城区分站整合设立后,配备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21名,实验室用房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监测因子达到262项以上、监测仪器设备达到119台(套)以上,均满足省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具备独立开展城区内污染源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的能力,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治理、土壤环境防控、声环境质量监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撑,推动城区环境污染监测防治能力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