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认真落实中央和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多举措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辐射利用环境安全监管水平,确保辐射环境质量稳定良好。
预防为主,应急防范机制不断完善
全面落实辐射安全和应急预案管理要求,修订完善了《汉中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各县区及时编制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开展核与辐射应急演练,不断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年度辐射监测、评估报告和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管理等制度,与涉源单位签订了《辐射安全工作责任书》,督促涉源单位制定废弃放射源处置计划,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提升了辐射环境安全管控水平。
精心谋划,辐射监管能力不断加强
将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纳入汉中市“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中同步建设,采购核素识别仪1台、宽量程 x-γ剂量率仪 1 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1台、全防型防护服 2 套等监测仪器和防护设备,辐射环境监督执法及应急监测能力得到加强。
严格核查,系统化管理再上新台阶
建立健全核与辐射网络数据库,加强全市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管理档案,实现了动态化管理。加大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数据核查和现场检查力度,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查漏补缺、完善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180余条,核与辐射精准化安全管控全面加强。实施监管系统与纸质化同时申报、同时审批、同时备案,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改革,审批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截至目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5家、变更7家、重新申领10家、延续 12家、注销2家,共审批辐射类项目环评报告表12个,一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事业服务项目落地见效,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