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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2024-02-01 12:32来源: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
导读: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延安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2月,延安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为32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3.68,较2022年改善1.9%。PM2.5从2022年的28微克/立方米改善到26微克/立...

 

  1月31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4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污防科科长惠振龙、质管科科长张世军、生态科科长王东以及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樊勇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市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生态示范创建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市生态环境局宣教科科长冯雪主持发布会。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延安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2月,延安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为32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3.68,较2022年改善1.9%。PM2.5从2022年的28微克/立方米改善到26微克/立方米,创历史新低,三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再次进入国家达标城市行列。六项指标浓度与2022年相比,除二氧化氮上升9.4%,二氧化硫同比持平外,其余四项浓度均有所下降,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3.6%,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7.1%,CO(第95位百分位浓度)浓度下降13.3%,臭氧浓度下降0.7%。
  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12月,13个县(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最多为甘泉县343天,最少为子长市300天。受全国大范围沙尘暴天气过程影响,部分县(市、区)优良天数与2022年相比有所减少,其中甘泉县减少3天,宝塔区减少4天,宜川县减少7天,洛川县减少8天,延长县减少9天,安塞区减少10天,志丹县减少13天,吴起县减少18天,子长市减少25天。
  从综合质量指数来看,全市1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黄龙县、志丹县、甘泉县、宜川县、洛川县、延长县、延川县、吴起县、黄陵县、子长市、富县、宝塔区、安塞区。与2022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相比,13个县(市、区)中,除志丹县上升4.5%,其余县(市、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2月份,14个国控断面全部达标,其中9个断面为Ⅱ类水质,分别为壶口、中山川水库大坝、秀西、下桃水电站、南沟门、户村、龙安、寺滩和王瑶水库出水口;5个断面为Ⅲ类水质,分别为杨家畔、昝家山、白石咀、沟门村和朱家沟。
  省控断面水质情况状况
  1-12月份,14个省控断面全部达标,其中9个断面为Ⅱ类水质,分别为安塞城区下游一公里、上李家湾、石窑村、白豹川川口、三道川川口、金汤、旦八、大坪和洛窑科;5个断面为Ⅲ类水质,分别为甘谷驿、谭家河、吴家坪、白家园子和苗家沟。
  13个县(市、区)出境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2月,13个市控出境断面全部达标,其中9个断面为Ⅱ类水质,4个断面为Ⅲ类水质。具体为:
  安塞区上李家湾断面为Ⅱ类,水质优;宝塔区杨家湾断面为Ⅲ类,水质良好;延长县寺滩断面为Ⅲ类,水质良好;子长市苗家沟断面为Ⅲ类,水质良好;延川县杨家畔断面为Ⅲ类,水质良好;吴起县金汤断面为Ⅱ类,水质优;志丹县马老庄断面为Ⅱ类,水质优;甘泉县沟门村断面为Ⅱ类,水质优;富县陈家洼断面为Ⅱ类,水质优;洛川县枣园村断面为Ⅱ类,水质优;黄陵县户村断面为Ⅱ类,水质优;宜川县昝家山断面为Ⅱ类,水质优;黄龙县界子河断面为Ⅱ类,水质优。
  11条市级主要河流(河长制)水质状况
  延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优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清涧河水质良好,与上年同期良好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北洛河水质良好,与上年同期良好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仕望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优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石堡川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良好相比,水质有所好转;云岩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良好相比,水质有所好转;周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良好相比,水质有所好转;涺水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优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葫芦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良好相比,水质有所好转;沮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良好相比,水质有所好转;杏子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优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王瑶水库和南沟门水库均为Ⅱ类,水质优。
  02 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综合指数为3.68,位居全省第三;优良天数为323天,位居全省第三;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二;无人为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发生。
  强化统筹部署
  2023年,我市制定印发了《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延安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2023年春季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延安城区2023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延安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确立了长期性、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夯实了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精准分析溯源
  动态跟踪监测数据,一线调研、溯源分析,2023年共发布空气质量通报365条,高值提醒及管控建议65条,沙尘高值提醒专报21份,编制污染成因分析报告9份。充分利用走航等信息化手段,对重点区域开展颗粒物及VOCs走航9次,依托雷达走航车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排查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严重、扬尘污染源持续存在、燃杂燃非、烟花爆竹燃放监管松懈等四方面突出问题并落实整改。
  加大散煤治理
  积极推广新型燃料,足额配备生物质专用炉具,完成炉具改造15800余台,设置生物质燃料销售点42个,配送生物质颗粒6400余吨。严肃查处燃杂燃非,以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区域93个村庄(社区)和12个县(市、区)山体、沟道、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建立散煤监管联动协查机制。加大散煤监管力度,实行“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动态清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利用“机收+秸秆还田+深松或深翻或旋耕”技术,开展秸秆青(黄)贮、颗粒制作等产业化、饲料化资源利用。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截至2023年底,市区及县城区清洁取暖率均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60%。
  加强扬尘管控
  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124个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全年累计出动1150余人次,检查建筑工地520余个,下发相关文书58份,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深化工业治理
  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黄陵生态水泥有限公司和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安塞分公司均已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同时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口,全年完成燃煤锅炉拆改262台。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61人次,抽检加油站420座,成品油284批次,取缔黑加油站窝点1处,查扣柴油4.88吨,刑事拘留7人。
  开展交通源整治
  落实新能源车和高排放车加减法,2023年全市新增新能源车4648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0辆、出租车10辆、邮政快递配送车4辆、轻型环卫车20辆、其他4594辆;拆解报废汽车864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403辆。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513台,编码登记1503台,尾气抽测510台,合格率100%。建成投运“绿波带”3处共22.5公里,“绿波带”道路上平均车速提升3%,车辆排队长度下降13%。
  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按照《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7年)》要求,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对全市114家生产销售涂料、胶粘剂企业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全市22家印刷喷绘企业完成抽检工作。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共发现189个问题,完成整改155个,其余正在落实整改。
  2023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坚持高位推动,夯实治水责任
  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新时代延安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六四”工作布局,统筹推进“四水同治”,多次在常委会和环委会上对水污染防治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人大对《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夯实环境污染防治法定职责。市政协组织开展了水资源和水环境治理专项调研,为全市治水工作建言献策。市政府制定印发《延安市碧水保卫战2023年工作方案》,以“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四张清单向各级各部门下达碧水保卫战任务162条,不定期组织召开水污染防治调度会,多次赴各县(市、区)开展实地检查和调研,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联防联控,推动合力治污
  坚持实施水污染补偿和奖励制度,2023年扣缴县(市、区)水补偿资金794.65万元。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质量排名强制性披露,建立生态环境与水务、河长、城管、农业、公安、交运等部门的联合调度机制,合力做好生态流量保障、河道“四乱”整治、污水厂(站)运维、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垃圾转运等工作。充分发挥市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实行“问题交办、督办预警、移送问责”闭环管理,累计下发提醒建议函、环境问题交办单41份,及时有效解决了一批涉水问题整改整治。
  坚持精准施策,提升管理效能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延河、北洛河等5条主要河流450个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溯源和监测,并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充分依托三级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和污染源企业排口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全领域、全方位开展全流域水质分析与预警,及时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水污染防治“一县一策”研究。依托“一市一策”生态环境部驻点科技帮扶专家团队,按季度开展全市水情分析,聚焦重点流域和重点断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特别是针对冬春枯水期和夏季汛期,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对河流氮、磷污染和水质富营养化问题开展专项溯源和靶向治理。
  坚持管服并举,压实主体责任
  加大涉水问题的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执法检查141家(次)。开展污水处理厂比对监测60次,水质监督监测178次。2023年立案查处水环境违法案件40起,移送公安8起,累计处罚金额约488.1万元。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部署,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开展“送法入企”“环保法宣”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主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坚持系统治理,加快补齐短板
  相关县(市、区)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分片区、分阶段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分步实施错漏混接整治,持续加大污水管网延伸和治理设施建设,在重点排污口推行“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试点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河湖缓冲带等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全市争取中省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达4.68亿元,为进一步补齐治水短板,提升系统治污能力做足了基础保障。
  04 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2023年,全市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主线,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动建设彰显圣地多彩新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截至2023年底,全市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现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稳定达标,新增完成41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4%,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印发了《延安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延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延安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延安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十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开展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地土壤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等工作,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二是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31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强化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累计完成522项隐患问题整改。推进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经排查全市未发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地块。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全部为A类。有效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累计完成55个地块调查评估。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将1个高风险地块纳入优先监管清单,有效防止土壤污染风险扩散。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防、控、治”相结合的管控措施,逐步解决在产企业的污染防控问题。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实施,指导延长石油永坪炼油厂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绿色化改造项目,努力打造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示范典型。
  三是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启动延安市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量达标方案或改善(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有效落实行业、属地管理职责。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重点区划定工作,推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吴起、志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切实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四是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并指导宝塔区、子长市、黄陵县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各县区完善治理规划、科学选取治理工艺、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2024年1月11日,子长市被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纳入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示范带动了全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排查,推动未正常运行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切实提升治理实效。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延安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截至目前,全市13个县(区)全部完成了“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印发工作。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和具体举措,是各级各部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2019年,我市黄龙县荣获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2023年我市安塞区、黄龙县、甘泉县申报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最终安塞区荣获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宝塔区、安塞区、宜川县申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1月21日,我市宜川县荣获第二批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随着创建县区逐步增多,创建工作已经成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有力抓手和探索生态文明发展路径的重要平台。
  一是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是约束性指标重点核查的内容,3年内出现未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或生态环境质量恶化情形的、未按计划完成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以及出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地区,在审核时一票否决。对已获命名的县区,若出现上述情况,将视情予以警告或者建议撤销命名,以此促进创建地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是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生态文明发展路径。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方面共43项指标。我市安塞区利用“机制促金、造绿储金、林里生金、棚里聚金、能源添金、文化铸金”的模式走出一条既有“含金量”又有“含绿量”的发展之路。黄龙县以“多彩黄龙”为主线,织牢“绿水青山”防护网,增强“金山银山”驱动力,发展康养度假、绿色培训、主题研学等产业,走出一条绿色生态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宜川县坚持高效循环模式,推动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确立了以果业和食用菌为主的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方向,先后实施集义花椒园提升改造、英旺川高产农田创建、丹州圪崂塬农田灌溉、壶口酥梨保护等项目,为农业的发展走出一条高效循环的现代农业之路。
  三是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融入民生改善,安塞区注重把创建工作与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相结合,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探索“两山”转换路径,推动示范建设成果转化为生态产品供给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融入文旅体验,黄龙县盘活资源,发展农旅融合等特色产业,与文旅部门联合开展生态旅游,把生态环保要素纳入景区建设标准,提升游客生态体验度。融入经济发展,宜川县注重创建工作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加快推动建立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曹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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