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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阳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暨主题教育总结、深化“三个年”活动、市委巡察整改推进会召开

时间:2024-03-11 08:00来源: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
导读:3月8日,2024年咸阳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暨主题教育总结、深化三个年活动、市委巡察整改推进会召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

3月8日,2024年咸阳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暨主题教育总结、深化“三个年”活动、市委巡察整改推进会召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其他相关会议精神,总结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安排了2024年重点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洲出席并讲话。局领导王光明、薛扬、刘鲲、豆建超、王博等出席,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甘艳红就加强执纪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永刚主持会议并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省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的重要一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保持政治定力,忠诚履职尽责,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牢固树立和践行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着力加强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做实做细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工作,持续巩固发展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

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要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突出“关键少数”和年轻党员干部示范引领、教育培训、作用发挥,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确保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

深化“三个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的重要抓手。要扎实开展“基层大走访、问题大整治—八个系列专项行动”,即领导干部“下基层、大走访”行动、高质量项目谋划推进行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污水处理厂监管提升行动、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整治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地下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奋力推动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会议指出

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中心任务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安排,思想认识再提高、工作措施再细化、责任落实再加强、完成时限再具体,做到责任清、任务明、措施细。要加强调度通报、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点、高质高效完成。

会议要求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状态和生龙活虎、龙腾虎跃的奋斗姿态,提振精神,鼓足干劲,下沉一线、查找问题,全力唱响和弘扬“讲政治、顾大局,善谋事、能干事,严纪律、守规矩,创先进、争一流”的实干作风和责任担当。

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固本培元,着力在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常践常得中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增强政治认同。

要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持续巩固政治生态。坚决贯彻落实“九个以”的实践要求,突出责任履行、纪律教育、制度建设,将党中央关于自我革命和各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具体、抓深入。

要突出重点持续用力,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结合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检视整改成效、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重点任务工作,补短强弱、扬优锻长,以点上问题的解决带动面上工作的提升。

要着力强本领转作风,加快锻造环保铁军。以开展“基层大走访、问题大整治”系列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锤炼担当本领、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级指示要求和部署安排,能够迅速有效得到贯彻落实,以环保铁军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推动今年各项工作高点起步、精彩开局,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渭城分局、彬州分局、市环境监测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局人事科、规财科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各分局、局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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