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进一步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汉中市扎实开展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工作。
一是组织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参加全省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视频培训会,认真学习全省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监测要点。二是迅速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将抽样监测调查任务细化分解至各相关县区,明确监测调查对象、监测指标、调查频次、标准方法和时间安排。三是认真组织对监测清单和备选清单中涉及的70处坑塘、10处水库、12处河流进行了现场符合性调查,并对符合监测条件的水体进行采样监测。
下一步,汉中市将严格按照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工作要求,将其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持续做好抽样监测调查,为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助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