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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规划评审会

时间:2022-05-17 16:01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
导读:2022年3月28日-4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专家,先后赴商洛市、渭南市、延安市召开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规划评审会,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陈新建参加会议并讲话。...
       2022年3月28日-4月2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专家,先后赴商洛市、渭南市、延安市召开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规划评审会,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陈新建参加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市生态环境局、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前,评审组一行深入各县(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内容和指标,对农村人居环境、国家湿地公园、矿山生态修复、资源节约与利用、产业循环发展、生态旅游以及生态环保督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召开会议并形成规划评审专家组意见,对部分《规划》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陈新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和重要载体。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从“十三五”时期的“推动”到“十四五”时期的“深入推动”,充分表明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已经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陈新建强调,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战略路径,各创建县(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基础,强弱项补短板,以提升示范建设引领带动作用为主线,以生态示范创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用新的理念、新的视野、新的实践、新的体制、新的思路,切实发挥示范协同效应,建立和形成独具特色的创建路径和模式,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整体推动区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陈新建要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高水平的规划,是未来创建的决定性基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完善生态制度、保障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践行生态生活、弘扬生态文化各项指标,对照《规划》目标任务,坚持以创促建、质量为先,完善示范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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