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日,经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省秦岭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秦岭联合交叉执法检查由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秦岭办共同牵头,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省联合巡查组,巡查督导各检查组工作;省测绘局负责利用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提供卫星图片及发现问题图斑等相关数据资料,做好技术保障支持。涉秦岭6市政府具体负责各自交叉执法检查任务。执法检查从4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为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现场检查、联合巡查、梳理总结、反馈整改等六个阶段。
《通知》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19-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秦岭区域“绿盾2017-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未销号问题和突出生态破坏问题整改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2022年台账》落实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监测发现疑似问题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暗访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新发现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等七个方面纳入检查范围。
《通知》要求涉秦岭六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安排部署,及时把人员抽调到位、把责任夯实到位、把任务部署到位、把工作推进到位,确保此次检查工作有序推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要深化中央、省级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拓展整治成果,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