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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2年共审批2509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涉及投资约4271.53亿元

时间:2023-02-20 15:17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
导读:2月1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强化重点项目环评保障、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以及疫情持续反复冲击,陕西省生态环境...
  2月1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强化重点项目环评保障、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以及疫情持续反复冲击,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二十三条措施,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稳步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实现项目研判宏观化、项目管控精细化、项目准入精准化、项目审查高效化、项目服务优质化,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加快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有力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李强表示,2022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经济保增长工作部署,研究出台《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二十三条措施》,坚持树立以高质量项目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既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又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实施环评管理“五个提升五个转变”,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省共审批2509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涉及投资约4271.53亿元。其中我厅完成55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涉及投资约1195.8亿元。
 
  一、实施预防提前,推进项目研判向宏观化转变一是坚决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环评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厅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在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聚焦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和“生态环境品质更高”的目标,发挥环评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主体制度作用,将环保法律法规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贯穿环评全过程,从源头严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4个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二是规范“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报请省政府同意,及时调整“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范围和权限,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为进一步明确“两高”项目类别和环评审批范围,印发《关于明确“两高”项目类别和环评审批范围的通知》。落实生态环境部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原则,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从空间维度宏观把握项目环境影响,将源头预防效力向前再延伸。完成各市(区)细化完善成果更新集成,形成了更为精细化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全省共划分3类1525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依据不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为地方招商引资时宏观研判生态环境影响要素提供坚实基础。建成全省“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并上线运行,实现了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的展示、管理、查询、分析和统计,社会公众可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官网首页“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应用平台登录使用。该平台的建成运行,为各级相关行政部门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支撑,为企业项目准入研判和公众环境咨询提供良好服务。印发《陕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试行)》,在全国较早规范“三线一单”成果在环评领域的应用,为71个规划和重大项目开展“三线一单”成果对照分析服务,比对项目选址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分布,提出选址选线等优化建议,有效避免项目前期政府决策风险和企业投资风险,保障项目报批和建设进程。
 
  二、实施管理提档,推进项目管控向精细化转变一是健全重点项目专班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专班作用,完善重点项目环评协调服务机制,定期调度重点项目环评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落地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评要素保障。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环评管理台账。继续主动商请各市(区)和省级相关部门提出项目环评需求,结合全省重点项目清单,建立了包括基础设施、煤炭电力保供、新能源建设、“两高”项目、专项债券等9个类型1113个项目的全省重点项目环评管理台账,专人负责推进、主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三是积极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争取将我省18个重点项目纳入了生态环境部环评服务台账,持续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项目环评进度。2022年,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黄蒿界煤矿、新建西安至延安高速铁路、引汉济渭(三期)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取得部省两级环评批复。我省54个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签约项目全部达到环评要求,实现按期开工建设。
 
  三、实施评价提质,推进项目准入向精准化转变探索四个试点,积极推进“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系统评价,综合推进碳排放纳入环评,进一步完善评价管理体系,从不同层面综合精准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有效提升项目环评效能。
 
  一是以产业园区为切入点,深化产业园区环评联动改革。联合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确定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个产业园区,组织开展第二批产业园区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完成第一批产业园区环评联动试点中期效果评估。试点通过登记表豁免、告知承诺审批、打捆审批以及简化环评内容等措施,大幅缩短了入园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大幅降低了项目入园落地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优化了园区营商环境,很好地发挥了示范效应。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39个建设项目享受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审批、共享环境监测数据等试点政策红利,涉及总投资超66.19亿元。
 
  二是积极争取到建设项目、产业园区和“三线一单”碳排放评价国家试点。探索碳排放纳入环评管理,推动项目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去年,我们圆满完成了煤化工煤电行业碳排放评价试点任务,生态环境部在2022年7月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我省予以点名表扬。同时,试点促进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了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神木神信热电有限公司2×660MW发电工程等项目顺利获得环评审批。此外,指导纳入国家试点园区的榆林靖边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碳排放内容纳入规划环评体系,强化对涉及“两高”行业项目准入要求。争取到榆林市纳入了国家“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15个城市试点名单。
 
  四、实施审批提速,推进项目审查向高效化转变一是畅通疫情防控、民生工程、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等项目环评“绿色通道”。适应我省“标准地”改革要求,印发《关于做好“标准地”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满足“标准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加快推动10个县域(园区)项目建设落地。宝鸡市麟游县已率先用“标准地”区域环评成果指导项目建设。优化项目污染物总量管理,明确对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保供煤矿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
 
  二是实施并联审批,其他部门审批事项依法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实行项目环评即受理即评估、评估审查同步、不见面审批。2022年我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其中,报告书项目压缩了67.7%,报告表项目压缩了50.4%。
 
  五、实施保障提效,推进项目服务向优质化转变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出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对疫情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或豁免环评,有力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二是坚持靠前服务。通过专家指导、视频会商等方式,对完成环评文件编制但还在解决政策制约的32个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技术服务,指导完善项目环评文件。主动为34家保供煤矿企业发放保供煤矿环评审批服务单,西湾露天煤矿、大海则煤矿等保供煤矿已取得环评批复,推动煤炭行业优质产能释放。持续开展环评服务走基层活动,深入渭南、榆林、汉中等地现场为市县政府、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答疑解惑,对属于市县权限范围内事项予以具体指导,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一线。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修订印发《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明确廉政具体要求,推动依法行政审批。组织两期覆盖全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管理人员的环评管理培训班,对线上线下440余人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省环评管理队伍的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有关要求,完善环评审批服务台账、绿色通道和环评服务协调机制;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环评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从环评文件编制到环评审批的全过程保障;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的沟通协调,推进部批项目审批进度;继续开展环评服务走基层活动,做好对市县审批项目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强化重点行业环评管理,继续探索碳排放评价,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力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曹潇华 董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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