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全省自然保护地监督和生态监管能力不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引导各地不断探索生态文明发展路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全省自然生态系统总体稳定向好。
在自然生态监管工作方面,省生态环境厅以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为重点,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扎实推进秦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把涉及秦岭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定期调度、重点督办,推动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秦岭问题按时彻底整改。紧盯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全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完成2015—2020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及生态问题清单和保护修复监管建议清单。推进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在全省初步布设572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并完成样地核实工作。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2022年,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镇巴县,商洛市商州区、柞水县荣获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宝鸡市麟游县、汉中市宁强县和安康市岚皋县荣获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目前,全省共有16个县(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9个县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已初步形成陕南、关中、陕北有序布局,不同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发展定位的区县共同推进的创建格局,在全省打造了一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活案例。
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创建标准,强化过程指导;坚持分类施策,突出创建特色;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引领,推动各市县(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从4个方面强化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扎实推动我厅承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重点任务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重点任务落实。强化秦岭生态保护监管,积极推动秦岭区域生态监测网络建设。
二是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陕西省“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强化自然保护地内遥感监测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疑似问题核查、整治,紧盯中省生态环保督察等涉及自然保护地以及生态恢复治理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探索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推荐与复核评估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山”转化典型案例。
四是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认真落实《陕西省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任务实施。编制《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策划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曹潇华 董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