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督察发现,西安市部分行业扬尘污染监管职责落实不力,监管缺失,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西安市地处汾渭平原盆地区域,市域面积1075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1300万人,近年来各类建设项目总体维持在3000个以上。2023年1—3月份,西安市PM10浓度同比上升29.8%,扬尘污染是影响西安PM10浓度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
主要问题
(一)扬尘污染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各类扬尘污染源行业监管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2021年起,西安市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将建设、出土、交通、水利等规模以上工地纳入重点扬尘源名录,并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2021年公布1163家,2022年公布1485家。督察发现,2021年10月前西安市有7个国道、省道及其它公路类建设项目在建;2022年又增加了6个此类项目开工建设,但行业主管部门2021-2022年连续两年均未将交通类建设项目纳入重点扬尘源名录。此外,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应上报353个重点扬尘源,实际上报33个,少报320个;2022年应上报417个重点扬尘源,实际上报41个,少报401个,超过90%的重点扬尘源未按要求上报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纳入重点扬尘源清单。
(二)扬尘污染问题追责警示不力
2022年,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督查检查共发现各类涉气污染问题2609个,其中扬尘污染类问题1822个,占比69.8%;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发送的三级超标报警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处置,其中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上报了41个重点扬尘源,接三级超标报警40个,仅立案处罚4起,90%均以立即整改的形式“一改了之”,未采取更为严厉的联合惩戒措施,警示震慑力度明显不足。长安区、高新区等部分区县、开发区,片面强调建设项目重要性,以保进度为由,忽视扬尘污染防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扬尘污染问题柔性处理处置,彻底整治决心不大。据统计,2022年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因扬尘污染问题,分别扣缴长安区、高新区财政资金1110万元和1540万元,但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严,因扬尘类问题仅扣缴长安区、高新区财政资金8万元和6万元。
(三)交通类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西安市建设项目扬尘行业监管部门虽然较多,但未能形成各部门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甚至存在监管盲区。督察发现,西安市境内公路、高铁、高速等路桥类建设项目扬尘污染存在无人监管的问题。这些线性工程类项目往往跨区域长线施工和渣土清运,但行业主管部门在统筹省、市、县(区)三级扬尘监管方面协调力度不够,监管缺失问题较为普遍。比如,3月23日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上,京昆高速4车道改8车道改建工程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被警示片通报;现场督察发现,国家高速公路包茂线(G65)曲江至太乙宫段改扩建工程、西汉高速改造工程、西十高铁(陕西段)工程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原因分析
西安市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出土工地,渣土清运及线性工程扬尘污染问题重视不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职责意识不强,监管责任缺失,导致城市扬尘污染严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