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内在要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美丽陕西建设。近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是注重实效,分类施策。紧扣“三基本”治理成效评判标准,结合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群众接受程度、污水产生现状等情况,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推进治理,科学合理选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分散收集处理、集中收集处理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治理农村黑臭水体。
二是健全机制,治管并重。推动建立县级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行业部门监管、村民积极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建立完善问题发现、整改、督办相关制度措施,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监管,常态化开展治理成效现场调研评估,推动各地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试点示范、协同推进。2022年以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指导试点县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和卫生厕所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成效。泾阳县“突出三个到位,探索三种模式,实现三个转变”、平利县“三级书记抓推进,三大革命攻难点,三项重点提质效”等经验做法为全省提供了借鉴和示范。
四是统筹攻坚,全面提升。聚焦群众满意,坚持问题导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实施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重点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全面核查排查,系统推动问题分类整改和治理成效提升。全省各地积极行动、扎实推进,探索出一批符合当地实际的好经验、好做法。如安康市、汉中市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业技术团队运维全覆盖,有效发挥设施生态环境效益;榆林市统筹1.6亿元资金用于治理项目建设和治理设施改造提升,有力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推进;宝鸡市组织技术团队全面评估治理设施运行成效,分类分批推进设施整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