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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态环境逐年改善

时间:2023-07-21 15:02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
导读:7月21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十四五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农产品质量...
  7月21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十四五”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为主线,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突出依法、科学、系统、精准治污,不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截至目前,全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保持在17.4%以下,新增完成142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累计完成117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从四个方面介绍相关情况。一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陆续出台《陕西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十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制定印发全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各地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净土保卫战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立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482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强化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回头看”,累计完成3178项隐患问题整改。
  推进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累计完成46家涉镉企业整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持续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在汉中市勉县、咸阳市武功县等地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试点,探索低积累农作物安全利用技术模式。
  有效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累计完成2235个地块调查评估。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将132个高风险地块纳入优先监管清单,有效防止土壤污染风险扩散。对水泥、火电等6个典型行业的82个企业地块土壤及周边农用地污染状况开展调查评估。
  积极推进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防、控、治”相结合的管控措施,逐步解决潼关县历史遗留废渣污染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实施,支持中石油长庆石化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项目,努力打造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示范典型。全省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是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组织开展72个国考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及周边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编制《陕西省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标或保持(改善)方案编制指南》,指导相关市(区)科学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方案或改善(保持)方案,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重点区划定,推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目前,西安、宝鸡、咸阳等7个设区市已全面启动调查和划定工作,计划2024年完成10个设区市重点区划定并落实管理职责。
  开展化工产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已完成全省23个化工产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并积极推进调查成果应用。全面推进咸阳市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2022年度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评估。
  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渭河流域10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加强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四是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并指导麟游县、子长市、留坝县、平利县等县(市)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治理规划(方案)、科学选取治理工艺、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
  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第一批遴选了麟游、泾阳、三原、富平、平利、留坝等6个县纳入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通过项目资金支持、政策技术指导等措施,力争在试点地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为全省提供示范带动作用。
  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排查,推动未正常运行设施分类整治提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切实提升治理实效。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坚持“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强化动态台账管理,总结推广泾阳县、汉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经验,加强调度督办和技术帮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陕西省“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截至6月底,已有5个市、66个县(市、区)完成了本辖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印发工作。组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以及行业专家指导帮扶三原县开展国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
  下一步,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治理和安全利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土壤污染管控;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整治农村黑臭水体。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持续推进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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