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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四举措优化非现场监管执法

时间:2023-11-27 08:29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
导读:(曹潇华 董卫新)近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坚持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考量,不断优化环境监管方式,既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突出分级分类、精准施策...

近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坚持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考量,不断优化环境监管方式,既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突出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宽严相济,既保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又强调夯实基础、创新发展, 树牢审慎、善意执法办案理念,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强化非现场监管。科技手段的使用是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实际需要推动环境监管方式转变,提高环境执法效率的有益尝试,也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们针对违法手段日益隐蔽、且专业化程度极高的特点,主动依托移动执法装备、地面微站、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融合行政处罚、信访举报等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改变原地毯式排查、蹲点守候、经验判断等传统执法方式为物联感知、模型精准输出线索的高效精准执法手段,生态环境执法做到发现异常即预警,产生报警即核查,非主观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主观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位,不仅大幅减少了现场检查的频次,大幅提升了执法效能,还有效筑牢了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二是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充分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坚持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加强监管执法与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相结合的原则,对民生保障类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联网且自动监控数据稳定达标等企业和单位优先纳入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事业单位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的,以及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防止“一刀切”执法。同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度,结合多部门联合执法,实行清单式检查,秉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加大帮扶指导、服务惠企等正向激励力度。依法开展柔性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寓普法于环境执法之中,积极开展“送法律、送规范、送服务”活动,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相对人法治意识,有效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对重大典型违法问题和群众关注的违法问题,强化以案释法,引导排污单位自觉守法;建立生态环境守法促进机制,结合企业环境绩效水平、环境守法历史、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帮助企业制订更科学的环境管理措施,激发企业环境守法的内生动力。今年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气监督帮扶、全省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督导帮扶、泾河流域涉水企业专项督导帮扶活动,对企业环保“三同时”及竣工验收、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流程“把脉问诊”,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超标原因,同时为企业宣传普及当前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提高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营造了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致力于建立多层次、多阶段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公众能够便捷知晓企业排污信息和守法义务,充分保障公众环境监督权落到实处。同时深化12369热线投诉举报情况日抽查督促,周调度提醒,月汇总通报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集中、反复投诉的问题加强分析、预警,对举报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有效提升公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全省共受理环境投诉举报3733件,已办结3530件,办结率94.6%。对2304件已办结案件进行了抽查督办。发放有奖举报金额9.57万元,涉及案件288件,公布有奖举报案例7起。对49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推动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解决。(曹潇华 董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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