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2024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工作计划》,围绕现场执法、执法案卷、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执法着装等内容,严格开展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制定5大项16条具体措施,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活动深入推进。成立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专班,对600个省级重点项目逐月调度环评审批进展情况,采取专人负责、定期调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等措施,跟进做好保障工作。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扎实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省共有12家鉴定评估机构,基本形成了合理布局、一强多专的鉴定评估格局。持续推进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专家库建设,专家库原有专家77人,今年又新增环境损害类专家23人,共计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