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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与标准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时间:2024-10-25 14:00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
导读:10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与标准建设工作情况。据悉,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
       10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生态环境领域法规与标准建设工作情况。
       据悉,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
       今年年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对生态环境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持续推进关中地区空气质量改善,削减关中地区垃圾焚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4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我省第7部生态环境强制性地方标准《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830-2024),对削减大气中的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2024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工作计划》,围绕现场执法、执法案卷、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执法着装等内容,严格开展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制定5大项16条具体措施,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活动深入推进。成立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专班,对600个省级重点项目逐月调度环评审批进展情况,采取专人负责、定期调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等措施,跟进做好保障工作。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扎实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省共有12家鉴定评估机构,基本形成了合理布局、一强多专的鉴定评估格局。持续推进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专家库建设,专家库原有专家77人,今年又新增环境损害类专家23人,共计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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