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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案例曝光!渭南市煤炭削减控制不力

时间:2023-06-19 22:03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
导读:2023年5月,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督察发现,渭南市规上企业非电煤炭消费量连续两年未完成省级控制目标,高耗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热电联产企业以热定电落实不力。...
 2023年5月,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督察发现,渭南市规上企业非电煤炭消费量连续两年未完成省级控制目标,高耗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热电联产企业“以热定电”落实不力。
  基本情况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2022年,渭南市煤炭消费总量为2194.48万吨,在规上工业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86.6%,是关中各市区最大的煤炭消费区。其中,规上工业非电煤炭消费量1137.51万吨。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影响渭南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
  主要问题
  (一)措施不力,规上工业非电用煤超标
  2021年渭南市督察整改方案提出“加大非电煤炭消费控制力度,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22年,渭南市发改委年度控煤实施方案明确“把涉煤‘两高’行业企业列入电力价格调控范畴,对煤耗季度消费超量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错峰生产”。
督察发现,渭南市对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2021年、2022年规上非电用煤分别超出省控指标110.46万吨、47.51万吨。发改部门未对煤炭消费超量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只对水泥、陶瓷行业采取了错峰生产,减煤工作靠文件通报落实,渭化、陕化、蒲化等大型煤化工企业连续两年超出年度用煤指标。

 
 
  (二)未批先建,节能控煤形势严峻
  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督察发现,渭南市部分高耗能项目未批先建,甚至未经节能审查就已建成投运。陕西富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年精细硫酸钡项目未依法取得节能审查手续,于2013年4月违法开工建设,2016年1月建成投产至今;该企业还使用了142台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中明令淘汰的落后机电设备。尧柏水泥有限公司40万吨氧化钙添加剂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手续,于2019年违法开工建设,2022年建成投产至今。渭南市还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投产4个“两高”项目,分别为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就地升级改造和尿素工序提升改造、陕西泰鑫有色金属综合利用、陕化绿色高效节能降碳项目,年设计综合能耗219.21万吨标准煤,渭南市“十四五”期间节能降碳愈加艰难。

 
 
  (三)未落实“以热定电”,热电比低于国家要求
  国家发改委《热电联产管理办法》规定,“采暖型联合循环项目供热期热电比不低于60%,供工业用汽型联合循环项目全年热电比不低于40%”。
  督察发现,大唐2家热电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有缺失,作为热电联产企业热电比远低于国家要求,每年消耗的煤炭主要用于发电,供热用煤不到总用煤量的十分之一,“以热定电”政策落实不到位。大唐2家热电企业2020-2022年总耗煤量分别为335.85万吨、347.9万吨,供热用煤仅占比8.1%、9.6%,全年热电比平均不到15%、22%。

 
 
  原因分析
  渭南市发改部门和有关区县对高质量发展认识不足,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实,节能控煤措施不力;大唐2家热电企业“以热定电”政策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缺失。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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