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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查|陕西省第二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向杨凌示范区反馈专项督察情况

时间:2023-09-14 00:46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
导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改善杨凌示范区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关中平原大气污染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改善杨凌示范区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关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3年4月6日至6月5日,省第二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杨凌示范区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于9月11日向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反馈了督察报告。专项督察组组长龚晓燕通报督察报告,杨凌示范区党工委书记黄思光作表态发言,专项督察反馈会由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史高领主持。专项督察组副组长张阿萍及专项督察组有关人员,杨凌示范区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杨凌示范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以来,杨凌示范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积极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培育打造现代种业、绿色农产品加工、涉农服务业等产业集群,促进了生态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健全大气污染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领导包抓、部门牵头、纪检监察跟踪督导的工作机制,逐层压实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制定《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细化59条工作措施,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出台PM10治理、臭氧防治管控、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坚持全面治污、科学治污,推动大气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扎实开展锅炉、工业窑炉、企业用煤专项检查,开展“散乱污”排查整治“回头看”,持续巩固燃煤锅炉动态清零、燃气锅炉达标排放成果。
  督察指出,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大气环境质量和绿色经济发展成效与群众期盼仍有差距。
  一是大气污染治理思想认识有差距。
  思想认识不够系统全面。对大气污染形势认识不深、污染治理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领导和部门存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推诿扯皮、监管缺失等现象。会商、调度、督导、考核、问责等效果不明显,没有完全形成“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体系。
  监管制度执行不够有力。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制度落实不严,2022年以来,奥科塑业、明泽塑胶、昱昌环境等36家企业均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全区工业产业园未开展涉气污染物源头管控工作,富海工业园、富隆产业园、火炬创业园等园区未按规范要求设立,统筹监管不力。肖氏水泥制品厂长期违规生产,厂区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粗放、底数不清、监管不力。
  督察问题整改质量不高。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截至督察进驻时,反馈的曹新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有关问题,反馈的源泰牧业牛粪堆场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是一些部门履职尽责有差距。
  扬尘污染管控力度不够大。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裸露土方、道路扬尘问题监管措施不严、抑尘力度不够。示范区医院、沁园春熙等工程项目执行“六个百分百”不到位,今年1-3月份PM10超标报警多达195次。督察期间发现,渣土车运输过程中道路扬尘污染较为突出,存在车厢未密闭、超限超载、沿路抛洒等问题。
  清洁能源使用效率不够高。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清洁能源推广使用上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生物质露天燃烧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全区天然气用户12.9万户,实际有效使用为8.8万户。督察发现,全区共有76个行政村(社区),至今还有10个村(社区)天然气未全覆盖。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期间,杨凌示范区生物质燃烧及秸秆焚烧现象频发,因露天焚烧引起的火点报警次数达307次,占报警总数36.5%。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够实。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措施不实,指导帮扶力度不够。畜牧养殖企业(厂、户)存在重养不重治、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等问题,2022年受理畜禽养殖臭气信访投诉问题31件,占全年涉气投诉总量的41%。老旧农用车更新淘汰力度不够,2022年171台农用机械仅在交通部门注销公示,没有实质性淘汰报废,2021年以来未开展农用机械尾气排放监测,老旧农用车冒黑烟现象较为普遍。抽查农药、化肥企业普遍存在生产废气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大气污染监管能力有差距。
  重点涉气行业监管存在短板。重点涉气监管的22家企业识别不够精准,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维护不及时等问题。美畅新材料公司生产车间排气筒少建6根;陕西化建设备制造公司总装车间金属切割作业烟尘处理器效果不好。大唐杨凌热电公司2022年铁路运煤量占比未达90%。杨凌示范区共有餐饮经营单位1546家,仅有633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汽修加油行业污染较为突出。督察发现,福特4S店、星环汽修厂等58家汽修厂(铺)均不同程度存在废气处理设备不正常运行等问题。杨凌中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车辆环检过程中操作管理不规范。全区8家加油站,抽查的4家均存在油气回收设施泄露严重、加油卸油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饲料制药行业治污管理缺失。饲料、制药企业存在车间废气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维护管理不及时等问题。陕西旺大、杨凌石羊等饲料企业扬尘问题较为突出。万隆制药、宏庆医药等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未按频次开展废气自行监测等问题。
  督察要求,杨凌示范区要强化使命担当,打造绿色高质量发展农科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全过程,把大气污染治理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精准统筹施策,推动解决大气环境污染顽疾。统筹实施好臭氧分级管控,监管好工地道路扬尘,治理好畜禽养殖、生物质露天焚烧、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面源污染,切实抓好汽修、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生物制药、餐饮油烟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凝聚部门合力,扎实高效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要着力研究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强化统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积极与周边县区开展联防联控,构建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环保大格局,扎实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督察强调,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应根据专项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专项督察报告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报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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